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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税务登记-非五证合一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纳税人税【shuì】务登【dēng】记内容发生变化【huà】的,应当【dāng】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《税【shuì】务登记管理【lǐ】办法【fǎ】》。《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【bù】完善税【shuì】务登记管理有关问【wèn】题的公告》。税【shuì】务登记【jì】情形发【fā】生变化【huà】,涉及改变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证件内容的纳【nà】税【shuì】人。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【biàn】化的【de】,应当自工【gōng】商行政管理【lǐ】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【dēng】记之日起【qǐ】30日内,持有关证件向【xiàng】原【yuán】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机关申【shēn】报办理变更【gèng】税务登记【jì】。纳税人税务登【dēng】记内容发生变化,不需要到工商【shāng】行政管理机【jī】关或者其他机关【guān】办理变更【gèng】登记【jì】的,应当自【zì】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【zhèng】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【shēn】报办理【lǐ】变更税务登记。1.变更税【shuì】务登记表。2.税务登记证件。7.税务登记【jì】证件内容发【fā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,。


  【业务描述】

 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【de】,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。申请【qǐng】变【biàn】更登记的企业,如【rú】已【yǐ】取得载【zǎi】有统一社会信用代【dài】码的营【yíng】业执【zhí】照,按照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【yī】码”相关事【shì】项执行。

  【政策依据】

   《全国人【rén】民代【dài】表大会常务【wù】委员会关于【yú】修改〈中【zhōng】华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共和【hé】国文物保护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【dìng】》

   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

   《国家税务总【zǒng】局关于进一步【bù】完【wán】善税务登记管理有【yǒu】关问题的公【gōng】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【gōng】告【gào】2011年第21号)

   《国家税务总局【jú】关于规范纳税人【rén】填报涉税文【wén】书有关问【wèn】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【fā】〔2010〕106号【hào】)

   《国家税【shuì】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的意【yì】见》(税【shuì】总发〔2014〕85号)

   《国家【jiā】税务总【zǒng】局关于【yú】贯彻落实【shí】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【xià】放【fàng】一批【pī】行政审批【pī】项目的决定〉的【de】通知》(税总发〔2014〕30号)

  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印发〈全国税收征管规范(1.0版【bǎn】)〉的通知【zhī】》(税总发〔2015〕48号)

   《国【guó】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【zǒng】局关于【yú】做好”三证【zhèng】合一”有【yǒu】关工作衔接【jiē】的通知》(工商企注字【zì】[2015]147号)

  【办理条件】

   税【shuì】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,涉及改变税【shuì】务【wù】登记证件【jiàn】内容【róng】的【de】纳税人。

  【受理部门】

   所【suǒ】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【fú】务厅,通【tōng】办可前往网【wǎng】上办【bàn】税服务【wù】厅或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(需至网上办【bàn】税服务厅【tīng】预约),具体地【dì】址可【kě】在【zài】上海税务网查询,或拨打12366纳税服【fú】务热线【xiàn】查询。

  【办理时限】

   (一)纳税人办理时限

   纳税人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内容发【fā】生变化的【de】,应当自工【gōng】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【dēng】记之日起30日内,持【chí】有关证件向原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机关申报办理【lǐ】变更税【shuì】务登记。

   纳税人税务登【dēng】记内【nèi】容发生【shēng】变【biàn】化,不【bú】需要【yào】到工【gōng】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,应当自【zì】发生变化【huà】之【zhī】日起30日内【nèi】,持有关证件【jiàn】向【xiàng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【jì】。

   (二)税务机关办理时限

   报送【sòng】资【zī】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【xíng】式、填写【xiě】内容完整【zhěng】的,受【shòu】理后即时办结。

  【报送资料】

   必报:

   1.变更税务登记表。

   2.税务登记证件。

   条件报送:

   1.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:

   ——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。

   ——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   2.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。

   3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 4.居民身份证。

   5.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。

   6.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。

   7.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:

   ——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。

   8.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。

   9.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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