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核名,十五分钟反馈信息!

许可证办理 >

您当前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许可证办理 > >

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

二、审【shěn】批【pī】项目,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【yíng】许可【kě】证的核发。2、申办主体必须【xū】具有与所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【yīng】并经专业培【péi】训【xùn】考试【shì】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维修人员和【hé】管理人员【yuán】。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,1、《医疗器械监【jiān】督管理条例》第【dì】24条。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【guǎn】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审批程序提出申请【qǐng】→提供【gòng】资料→资格审查→(省局工省【shěng】局委托市【shì】局)现场验【yàn】收→省局【jú】发证。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【hé】发【fā】《医【yī】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【zhèng】》申请表。2、核发【fā】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企【qǐ】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。3、对【duì】照"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【qǐ】业许可【kě】证》验收【shōu】细则"自查报【bào】告。4、企【qǐ】业经【jīng】营医疗器械管理制【zhì】度。5、专职【zhí】技术人员、质【zhì】量管【guǎn】理和维修人【rén】员资格【gé】证明复印件。7、经【jīng】营场地证明。


  一、受理审核单位: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  二、审批项目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批发)的核发。
 
  三、审批条件:1、申【shēn】办主体必【bì】须具【jù】备与【yǔ】所【suǒ】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的【de】营业场所和仓贮设施;2、申办主体必须具有与所【suǒ】申报经【jīng】营品【pǐn】种相适【shì】应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维修人【rén】员和管理人员;3、必须具有能保证质量的管理制【zhì】度【dù】并【bìng】能认真实【shí】施。
 
  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:1、《医疗器【qì】械【xiè】监督管【guǎn】理条例》第24条;2、《医【yī】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业监督管理办【bàn】法》第【dì】3、5条。
 
  五、审批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:
  (一)审批程【chéng】序提【tí】出申请→提供资料→资格审【shěn】查→(省【shěng】局【jú】工【gōng】省局委托市局)现场【chǎng】验收→省局发证
  (二)应当提供下列资料
  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
  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;
  3、对照"核发《医疗器【qì】械经营【yíng】企业许【xǔ】可证》验【yàn】收细则"自查报告;
  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;
  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  6、批发企业的主要维修仪器设备目录;
  7、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  8、省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 
  六、审核结果:初审合格,同意上报省局发证。
 
  七、审批时限:5日内完成。
 
  八、承办科室:医疗器械科

相关阅读:

© 2009-2020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  网站地图  推荐专题

地址【zhǐ】:上海市浦东新【xīn】区浦东南【nán】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【shì】 1202室

免费电话:400-018-0990   徐【xú】经理